源於一份感動,一個異象
賴淑芬(總幹事)
約於2006年開始,我心裡常記掛著國內一大群孤苦伶仃、掙扎求存的流浪兒童,並有感動到內地服事他們。照顧無家者的經驗啟發我們,愈早介入受助者的生命,他們就愈容易更新改變。成人尚且如此,更何況是兒童。當時我曾粗略地查看國內流浪兒童的資料,發現他們的問題複雜,絕不比成年人簡單。他們經常犯事,但不能抓又不能關,令當地公安甚為頭痛。暫住救助站沒法幫助浪童,強行遣返回鄉亦不能解決問題,因為即使浪童往往再次離家逃走,有關當局實在有心無力。我當時不斷禱告和尋求,這個異象很快就點燃起來,同時上帝亦預備了一位傳道同工及他的妻子,和另一對義工夫婦同心參與。這五人組合便成了服侍浪童團隊的雛形。
然而我們既不熟悉國內情況,也沒有在國內服侍的經驗,更枉論人際網絡,加上中港文化差異,我們深知道不能只按香港的模式來運作。中國省會繁多,我們該從何著手呢?面對種種疑問,團隊並沒有被難倒,反而深信「若這事工是出於上帝,上帝必會按祂的心意帶領我們」──於是我們便一起禱告,繼續謙卑地求問神。在禱告的過程中,有同工清楚地領受到一個「泉」字,亦有人看到燈塔樹立在沿海之地的圖像。當我們打開中國地圖,上帝很快讓我們看到福建省「泉州」市這個地方。我們便繼續向主祈禱,求祂親自預備進入中國的門……真奇妙,沒想到香港理工大學忽然主動聯絡我們,請我們培訓國內民政局人員服務無家者,而該民政局正正在國內開設了過千個服務流浪者的救助站。這樣便促成了我們與福建省民政局的合作,讓我們得以在泉州建立院舍,直接服事當地的流浪兒童。果然,出於神的,祂必親自帶領!
浪童有了新的家
由找地方直至家舍的興建,過程歷盡艱辛,但同時亦充滿神蹟奇事。我們一路禱告,這個家終於落成並取名為「褔建省泉源少兒培育之家」(簡稱「泉源之家」),成爲閩地一間以民辦組織形式開設的流浪兒童救助機構。開始時,院舍以日托形式運作:白天從救助站接來孩子,晚上送他們回去。約2009年1月起,院舍正式接待男孩子入住,至今一共收容過18人。孩子經過院舍的培育後,有的能回家與親人團聚,有的入住褔利院,也有人不適應而離開。目前最小的受助兒童約8歲,最大的約15歲,大多來自四川、貴州、新疆等較窮的省份。他們多是因爲家庭問題而出走,如父母離婚後無人照料,或被繼父母虐待;有的遭家人遺棄,幾歲之齡便離家流浪;還有少數是因爲家境窮困,吃不飽穿不暖,聽說城市拾破爛亦能賺錢,甚至垃圾桶裏都能撿到吃的,便離家到城市開始流浪的生涯。
家有愛,但同樣有管教
流浪兒童在救助站通常住上幾天便要離開,若願意回鄉下的就會被送回去,無人接收的則繼續流浪。街頭危機處處,他們隨時禁錮做童妓,甚或人間蒸發。而這些流浪兒童將來多是做童工,或「跟大佬」作奸犯科,流浪愈久問題就愈多:打架、結黨、吸毒……犯案浪童比比皆是,而且他們性格也很固執,容易動怒。所以院舍從「兩條線」出發,一方面透過關懷和輔導提供德育教育,以「品格第一」爲原則,幫助他們「洗底」,重建誠實等良好品德。另一方面是提供非正規的小班教育,在學業上幫助他們「補底」,讓他們日後能選擇繼續升學或入讀技能學校。最終目標是讓他們不再流浪及露宿街頭,能好好生活,甚至回饋社會,榮神益人,祝福祖國。
真的叫人刮目相看
孩子的改變,絕對是團隊很大的鼓勵和動力。起初有些個案真是很難處理,他們曾受虐待,以致情緒暴躁,動不動就要打人。每一位孩子外表都天真可愛,但內心其實很複雜,不過院舍裏正面的教育以及人們的關愛,讓他們很快改變過來。當他們漸漸信任大人時,也就慢慢變得很聽話。而且他們很聰明,生命強韌,比城市的小朋友更富創意:他們會自創玩具,用少量材料便能自製搖搖板和鞦韆等玩意;他們很愛學習,有些孩子聽外籍老師授課,能立即記住英文字句並讀出來。當中更有一位是資優兒童,天文地理的書都能夠過目不忘。大多數孩子入住半年左右在各方面已頗見進步,入住一年以上的直叫人刮目相看。他們的說話往往教人感動不已,曾經有個小孩子說道:「我將來要做工儲錢,在這兒建一座旅館,照顧叔叔阿姨義工們,因爲他們這麽辛苦照顧我們。」還有的說以後要帶叔叔阿姨去遊埠……以前他們苦苦為個人掙扎求存,但在愛的感染下他們亦開始去關心身邊的人。
此外,他們還懂得感恩,少了自我為中心。我們曾帶他們去探望福利院的傷殘孩子,他們都說其實自己已很幸福。我們對這個家的「大仔」們滿有盼望,期待兩三年之後他們能成爲領袖,以「大哥哥」的角色去扶持年幼的新成員。
展望
我們把家舍裝修得很漂亮,因為禱告展示了孩子都是我們的公主王子。或許此刻他們衣衫襤褸,但他們每一個都很聰明,生命力強,將來他們都能在神國作大事。現在院舍接收的孩子都是四肢健全的,不過街上還有很多被人遺棄的殘障兒童和流浪女童,他們境況更爲淒慘:殘障的流浪兒童較難解決生存所需,而流浪的女孩子幾乎全被性侵犯過,為她們建家實刻不容緩。我們希望能盡快收容他們,不過現階段院舍仍未預備好,現時我們首要努力做好一個全人關懷的模式,以後成爲「示範單位」,鼓勵政府、教會和有心人一同參與,應付國內過百萬流浪兒童的需要,給予他們最好的服侍。
服務對象:街頭流浪的兒童及青少年〔簡稱:街童〕
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和聯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,在中國,流浪兒童是指「年齡在18歲以下,脫離家庭和離開監護人,流落社會超過24小時,失去基本生存條件和可靠保障而陷於困境中的少年和兒童」
孩子來源:
經政府救助站或不同部門轉介未能遣返的街童至泉源之家
團隊
由專業工作人員和義工構成。包括香港遠道而來的管理層、社工和教育的專業人員,也有內地聘請的專職人員,還有香港及國內義工的不定期參與,充實團隊的人手和專業需要。